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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2年12月28日,皮山县人民政府下发的《皮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皮政办[2002]48号)成立了法制办公室,法制办级别为副科级建制,列入政府系列,归政府办公室管理。 下设主任办公室、行政复议室: 一、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法制办全盘工作;指导全县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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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价和清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县政府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代表县政府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地区行政公署报告全县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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